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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搜索广告中的营利性中介

计算机科学与博弈论 2007-09-03 v2

摘要

中介是博弈论中的一个众所周知的概念,它是一个代表部分选择使用其服务的代理人进行博弈的实体,而其余代理人则直接参与博弈。我们启动了对赞助搜索拍卖(如 Google 和 Yahoo! 所使用的拍卖)的博弈论研究,其中涉及{\em 利益驱动}的中介。我们将此类中介称为{\em 营利性}中介,以区别于先前工作中引入的没有金钱激励、由实现特定预期结果的利他目标驱动的中介。我们表明,在我们的模型中:(i) 与直接参与拍卖相比,玩家/广告商可以通过选择使用中介的服务来提高其收益;(ii) 中介可以通过管理其广告商群体的广告负担来获得金钱利益;(iii) 中介及其所代表的广告商的收益与不使用其服务的广告商的激励约束相容。上述结果背后的一个简单直觉源于这样的观察:中介比任何单个广告商拥有更多关于出价概况的信息和更多的控制权,从而使其能够在保持激励约束的同时减少支付给拍卖者的费用。此外,我们的结果表明互联网经济中存在显著的多样化机会,我们应预期其继续发展出更丰富的结构,为不同类型的代理人共存提供空间。

关键词

引用

@article{arxiv.0707.1057,
  title  = {For-profit mediators in sponsored search advertising},
  author = {Sudhir Kumar Singh and Vwani P. Roychowdhury and Himawan Gunadhi and Behnam A. Rezaei},
  journal= {arXiv preprint arXiv:0707.1057},
  year   = {2007}
}

备注

6 p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