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内容提供商对等辅助服务中的收益机制:理性与公平
网络与互联网体系结构
2015-03-19 v2 计算机科学与博弈论
摘要
本文采用联盟博弈论方法,研究了存在多个内容提供商时对等辅助服务中的合作激励结构及其稳定性。我们首先考虑了一个由多个提供商和众多辅助节点组成的广义联盟结构,其中节点辅助提供商以降低内容分发中的运营成本。为了将成本降低带来的利润分配给参与者(即提供商和节点),我们在采用“类Shapley”收益机制时,建立了个别收益的广义公式。我们表明,大联盟是不稳定的,即使运营成本函数是凹的,这与最近研究的单一提供商情况下大联盟稳定形成了鲜明对比。我们还表明,无论大联盟是否稳定,在联盟结构的动态变化下,总是存在不收敛于大联盟的联盟结构。我们的结果给出了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即在对等辅助服务中,提供商不倾向于与其他提供商合作,而是与他们分离。阐明了非合作(自私)提供商的三个方面:(i) 节点报酬不足, 服务垄断,以及 振荡的联盟结构。最后,我们提出了一种稳定的收益机制,通过调节参与者的自私行为来提高利润分享的公平性,同时赋予内容提供商有限的现实议价权。我们的研究开启了许多新问题,例如现实且高效的激励结构,以及对等辅助服务中公平性与单个提供商竞争之间的权衡。
引用
@article{arxiv.1104.0458,
title = {On the Payoff Mechanisms in Peer-Assisted Services with Multiple Content Providers: Rationality and Fairness},
author = {Jeong-woo Cho and Yung Yi},
journal= {arXiv preprint arXiv:1104.0458},
year = {2015}
}
备注
14 pages, 11 figures, 1 table. Accepted for publication in IEEE/ACM Transactions on Networking, March 2013. arXiv admin note: substantial text overlap with arXiv:1012.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