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制立法机构中的权力指数排名与美国立法体系
组合数学
2019-02-19 v2
摘要
本文研究了两院制立法机构简单博弈模型中参与者权力指数所诱导的排名。对于每院均以简单多数票通过法案的两院制立法机构,我们给出了一个涉及各院规模的条件,该条件保证较小院的成员比大院的成员拥有更多权力,无论使用何种权力指数。唯一不适用的情况是:较小院有奇数个参与者,大院有偶数个参与者,且大院的规模小于较小院的两倍。我们探讨了这种例外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情形。这些结果可推广至多院制立法机构。利用美国立法体系的标准简单博弈模型,我们使用我们的结果研究了四类参与者(总统、副总统、参议员和众议员)的权力指数排名。我们证明了参议员的排名始终高于众议员,且排名等于或高于副总统。我们还表明总统的排名始终高于其他参与者。我们指出,对于大多数权力指数排名(包括 Banzhaf 和 Shapley-Shubik 权力指数),副总统的排名高于众议员,然而也存在将众议员排名置于副总统之上的权力指数。
引用
@article{arxiv.1709.00625,
title = {Power index rankings in bicameral legislatures and the US legislative system},
author = {Victoria Powers},
journal= {arXiv preprint arXiv:1709.00625},
year = {2019}
}
备注
13 pages, Soc Choice Welf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