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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行为受社会影响的统计迹象

应用统计 2014-02-12 v1 物理与社会

摘要

社会学中的某些思潮认为社会由具有独立心理的自主个体组成。然而,另一些观点则认为我们的行为深受公认的社会行为标准影响。后一种观点是实证主义社会观的核心,当时埃米尔·涂尔干于1887年发表了专著《自杀论》(Durkheim, 1897)。通过将自杀视为一种社会事实,涂尔干设想自杀率应由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或缺乏联系)决定。在同一框架下,涂尔干认为犯罪与所有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紧密相连,并具有某种社会功能。在这个意义上,且不论其极端越轨的性质,犯罪事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释放某些社会张力,从而对社会产生净化效应。社会对凶杀案发生的影响此前已得到证实(Bettencourt et al., 2007; Alves et al., 2013),并在此通过超线性标度关系得到确认:巴西城市人口翻倍导致凶杀案数量平均增加135%,而非预期的等比例增长100%,例如,因车祸导致的死亡率则呈现等比例增长。本文展示了城市中自杀发生受社会影响的统计迹象。与凶杀案(超线性)和车祸致命事件(等比例)不同,我们发现自杀数量与城市人口之间存在亚线性标度行为,对于巴西和美国的全部城市,其异速生长幂律指数分别为β=0.836±0.009\beta = 0.836 \pm 0.0090.870±0.0020.870 \pm 0.002。较大城市中自杀频率不成比例地偏低这一事实,揭示了在更大、更复杂的社会网络中生活和互动的一个令人惊讶的有利方面。

关键词

引用

@article{arxiv.1402.2510,
  title  = {Statistical Signs of Social Influence on Suicides},
  author = {Hygor Piaget M. Melo and André A. Moreira and Hernán A. Makse and José S. Andrade},
  journal= {arXiv preprint arXiv:1402.2510},
  year   = {2014}
}

备注

7 pages, 4 fig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