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销售公共物品的定价
计算机科学与博弈论
2013-05-02 v1
摘要
我们考虑卖方面临的定价问题,该卖方为一种物品设定价格,该物品不仅使其购买者受益,也使周围其他人受益。例如,除雪机不仅对购买它的家庭有用,对同一条街上的其他人也有潜在用处。鉴于卖方被限制通过个体私人销售来出售这种(局部)公共物品,考虑到代理人持有的价值分布,他应如何设定价格?我们将此问题研究为一个两阶段博弈。在第一阶段,卖方选择并宣布产品价格。在第二阶段,拥有该物品私人价值的代理人同时决定是否购买该产品。在由此产生的博弈中(可能表现出多重均衡),代理人必须策略性地考虑是否自行购买该物品以获得其收益。对于完全公共物品(即任何代理人购买时所有代理人均受益),我们描述了一种定价机制,当价值取自正则分布时,该机制近似于收入最优(相差一个常数因子)。随后,我们研究了物品仅是“局部”公共的情形:代理人排列在网络中,仅与其邻居共享收益。我们描述了一种定价方法,该方法在代理人行为均衡的最坏情况下,对于任何 -正则网络近似最大化收入。最后,我们表明在私人价值取自均匀分布的特殊情况下,可以找到一般网络的近似最优价格。我们还讨论了将这些结果推广到一般网络和正则分布的一些障碍。
引用
@article{arxiv.1305.0085,
title = {Pricing Public Goods for Private Sale},
author = {Michal Feldman and David Kempe and Brendan Lucier and Renato Paes Leme},
journal= {arXiv preprint arXiv:1305.0085},
year = {2013}
}
备注
accepted to EC'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