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而上学、伦理学与法学层面驳斥机器人权利
计算机与社会
2024-04-17 v1
摘要
在本研究中,我们从形而上学、伦理学和法学层面驳斥了支持机器人权利的论点。在形而上学层面,我们论证了机器并非可以被剥夺或授予权利的客体。基于现象学理论和后笛卡尔认知科学进路,我们将立场扎根于日益普遍互联、受控、数字化和被监控的社会中真实人类的现实生活体验。在伦理学层面,我们指出,鉴于机器当前及潜在对社会最边缘群体的危害,对机器的限制(而非赋予机器权利)应成为当前 AI 伦理辩论的核心。从法学视角来看,与机器人权利最贴切的类比并非人权,而是公司权利;后者是一个极具争议的概念,其最重要的后果是增强了资本行使过度政治和法律影响力的权力,从而削弱了工人、消费者和选民的权利。我们总结道,机器人权利的理念充当了烟幕弹,允许理论家和未来学家幻想出具有不可改变的需求和欲望、并受法律保护的有善意感知的机器。尽管此类幻想催生了引人入胜的小说和艺术,但一旦它们影响到界定权利主张范围的法律理论与实践,便有可能使当前推动监控资本主义、加速环境破坏并加剧不公与人类苦难的 AI 和机器人技术免受法律问责。
引用
@article{arxiv.2404.10072,
title = {Debunking Robot Rights Metaphysically, Ethically, and Legally},
author = {Abeba Birhane and Jelle van Dijk and Frank Pasquale},
journal= {arXiv preprint arXiv:2404.10072},
year = {2024}
}
备注
Published in First Monday special issue entitled "Ideologies of AI and the consolidation of 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