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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论中性定理:为何中性本体论基质必须是前因的与前规范的

人工智能 2026-01-22 v1

摘要

现代数据系统必须支持持续的法律、政治和分析性不一致性下的问责。这一要求对旨在作为共享基质的本体论设计提出了严格约束。我们建立了关于本体论中性性的不可行性结果:将中性(即解释上的不承诺和在不兼容扩展下保持稳定)与因果或规范承诺纳入基础层次不兼容。任何声称因果或规范性结论为本体论事实的本体论,都无法在不经修订或矛盾的情况下作为跨框架中性基质。因此,中性本体论基质必须是前因的与前规范的,代表实体及其身份与持久性条件,同时将解释、评估和解释外部化。这篇论文不提出特定的本体论或协议,而是为任何旨在维持跨不兼容解释框架中稳定现实表示的系统确立必要的设计约束。

关键词

引用

@article{arxiv.2601.14271,
  title  = {The Ontological Neutrality Theorem: Why Neutral Ontological Substrates Must Be Pre-Causal and Pre-Normative},
  author = {Denise M. Case},
  journal= {arXiv preprint arXiv:2601.14271},
  year   = {2026}
}

备注

38 p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