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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在官僚机构中合法整合的道德能动性框架

计算机与社会 2025-08-22 v3

摘要

公共部门官僚机构寻求利用人工智能(AI)的益处,但在使用AI系统时面临问责制和透明度方面的重要关切。特别是,对AI能动性的感知或现实可能制造出“伦理水槽”——当道德地位存有争议的AI系统与官僚结构交互时,助长责任消散的构造。在此,我们拒绝接受伦理水槽是将AI系统引入官僚机构的必然结果这一观念。相反,它们出现之处,皆是跨越技术本身与部署该技术的机构的结构性设计决策的产物。我们通过将AI伦理中的道德能动性概念系统性地应用于韦伯式官僚制来支持这一主张。我们确证,将AI系统呈现为生成组织透明度和可读性的工具,既是可取的也是可行的,这延续了先前数字化浪潮所启动的韦伯式理性化进程。我们提出了一个用于在官僚结构中合法整合AI的三点道德能动性框架:(a) 维持清晰且公正的人类问责线,(b) 确保工作被AI系统增强的人类能够验证系统功能正常,以及 (c) 仅在AI不会抑制官僚机构实现其合法性与受托责任双重目标中任一目标的能力时引入AI。我们认为,在此框架内引入的AI,不仅能在避免伦理水槽的同时提高效率和生产力,还能改善官僚机构的透明度乃至其合法性。

关键词

引用

@article{arxiv.2508.08231,
  title  = {A Moral Agency Framework for Legitimate Integration of AI in Bureaucracies},
  author = {Chris Schmitz and Joanna Bryson},
  journal= {arXiv preprint arXiv:2508.08231},
  year   = {2025}
}

备注

Abstract to appear (non-archival) in Proceedings of the 8th AAAI/ACM Conference on AI, Ethics, and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