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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形式因果理论中的先占与过度决定

人工智能 2017-10-11 v1 计算机科学中的逻辑

摘要

在寻找复杂事件的原因时,一个关键挑战是确定那些既非个体必要也非个体充分以产生该事件的因素的因果地位。为了推理应如何考虑这些因素,我们需要一套词汇来区分不同情况。在哲学中,过度决定概念和先占概念在这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尽管它们的确切含义往往难以捉摸。在本文中,我使用 Halpern-Pearl 传统中的结构方程,为这些概念提供了理论中立的定义。虽然我的定义不预设任何特定的因果理论,但它们将这样的理论作为一个可变参数。这使我们能够根据对先占和过度决定实际含义的前理论理解,来指定因果理论的形式约束。我通过提出并论证我所谓的推定原则,展示了这一点的有用性。粗略地说,该原则指出,一个可能的原因只有在有独立证据支持这种推断时,才能被视为已被先占。我的结论是,在 Halpern-Pearl 传统中形成的两个主要因果理论违反了推定原则。论文最后定义了经验因果理论类,其特征是关于差异制造的反事实推理的一个不动点。本文论证了实际因果理论应当是经验的。

关键词

引用

@article{arxiv.1710.03390,
  title  = {On Preemption and Overdetermination in Formal Theories of Causality},
  author = {Sjur K Dyrkolbotn},
  journal= {arXiv preprint arXiv:1710.03390},
  year   = {2017}
}

备注

In Proceedings CREST 2017, arXiv:1710.0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