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据创建者到数据复用者:距离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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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v3 计算机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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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共享研究数据是必要的,但不足以实现数据复用。开放科学政策更侧重于数据共享而非复用,然而两者均复杂、劳动密集、昂贵,且需要多方利益相关者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数据复用的价值在于创建者与复用者之间的关系。通过解决知识交流问题,而非仅仅关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交易,可以更明智地投资于数据管理和知识基础设施。基于对数据共享和复用的实证研究,我们提出了数据创建者与数据复用者之间“距离”的隐喻,确定了影响知识有效转移能力的六个维度:领域、方法、协作、策展、目的以及时空性。我们探讨了这些维度的社会和社会技术方面如何减少或增加创建者与复用者之间需要跨越的距离。我们对数据创建者与潜在复用者之间距离的理论框架,向四类利益相关者(数据创建者、数据复用者、数据档案管理员和资助机构)提出了如何使数据共享和复用更有效的建议。“共享研究数据需要举全村之力”,复用数据亦然。我们的目标是激发新的研究问题、新的研究以及对研究数据有效高效流通的新投资,并确定在数据和研究生命周期各阶段的投资标准。
引用
@article{arxiv.2402.07926,
title = {From Data Creator to Data Reuser: Distance Matters},
author = {Christine L. Borgman and Paul T. Groth},
journal= {arXiv preprint arXiv:2402.07926},
year = {2025}
}
备注
41 pages, single-spaced, consisting of Title information, Abstract, 26 page narrative, 1 box, 1 figure, 1 table, 16 pages references. Origin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