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数据奖励实现移动数据变现
计算机科学与博弈论
2019-11-28 v1
摘要
大多数移动网络运营商通过直接向用户收取数据套餐订阅费来产生收入。一些运营商现在还向用户提供数据奖励,以激励他们观看移动广告,这使运营商能够从广告商处收取费用并创造新的收入来源。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分析并比较了两种数据奖励方案:订阅感知奖励(SAR)方案和订阅无感知奖励(SUR)方案。在SAR方案下,只有运营商数据套餐的订阅者才有资格获得奖励;在SUR方案下,所有用户都有资格获得奖励(例如,未订阅数据套餐的用户仍可获得SIM卡并通过观看广告接收数据奖励)。我们通过一个两阶段Stackelberg博弈对运营商、用户和广告商之间的交互进行建模,并刻画了它们在SAR和SUR方案下的均衡策略。我们表明,SAR方案可以带来更多的订阅量和更高的运营商数据市场收入,而SUR方案可以带来更好的广告观看量和更高的运营商广告市场收入。我们进一步表明,运营商在两种方案之间的最优选择对用户的数据消费效用函数和运营商的网络容量敏感。我们提供了一些反直觉的见解。例如,当每个用户具有对数效用函数时,运营商应当采用SUR方案(即同时奖励订阅者和非订阅者)当且仅当其网络容量较小。
引用
@article{arxiv.1911.12023,
title = {Monetizing Mobile Data via Data Rewards},
author = {Haoran Yu and Ermin Wei and Randall A. Berry},
journal= {arXiv preprint arXiv:1911.12023},
year = {2019}
}